本文是学习GB-T 7344-2015 交流伺服电动机通用技术条件. 而整理的学习笔记,分享出来希望更多人受益,如果存在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
本标准规定了交流伺服电动机的分类、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交付准备。
本标准适用于两相交流伺服电动机(以下简称电机)。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423.1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 A: 低温
GB/T 2423.2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 B:高温
GB/T 2423.16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J 及导则:长霉
GB/T 2423.17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 Ka: 盐雾
GB/T 2423.22 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 N: 温度变化
GB/T 2828.1—2012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
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
计划
GB/T 2900.26 电工术语 控制电机
GB/T 7345—2008 控制电机基本技术要求
GB/T7346 控制电机基本外形结构型式
GB/T 10069.1 旋转电机噪声测定方法及限值 第1部分:旋转电机噪声测定方法
GB/T 10405 控制电机型号命名方法
GB 18211 微电机安全通用要求
JB/T 8162 控制微电机 包装技术条件
GB/T 2900.26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最大堵转转矩 maximum stall torque
电机在额定供电状态下,转子在不同位置时所产生堵转转矩的最小值。
3.2
额定供电状态 rated power condition
电机的励磁绕组和控制绕组分别馈以额定频率、相位差为90°±3(或额定电容)的额定励磁电压和
额定控制电压时的供电状态。
电机按转子结构型式可分为:鼠笼转子电机、空心杯转子电机、线绕转子电机3大类。
GB/T 7344—2015
电机的型号命名应符合GB/T 10405 的规定(参照附录 A)
或由产品专用技术条件规定。
电机的基本外形结构及安装型式应符合 GB/T7346 或产品专用技术条件的规定。
电机的冷却方式为封闭自然冷却或封闭强制冷却。
电机的电路图如图1所示。
style="width:4.7532in;height:4.68515in" />
图 1
电机使用环境条件应符合表1或产品专用技术条件的规定。
表 1
|
|
|
|
|
|
|
---|---|---|---|---|---|---|
|
|
|
|
|||
|
|
|
10 Hz~55 Hz
|
|
||
|
|
|
||||
|
|
|
10 Hz~500 Hz低频
100 m/s² |
|
|
电机的电源频率和电压等级按表2选取或由产品专用技术条件规定。
GB/T 7344—2015
表 2
|
|
|
---|---|---|
|
|
|
|
|
|
电机表面不应有锈蚀、碰伤、划痕和涂覆层剥落,颜色和标志应清楚无误,紧固件连接应牢固,引出
线或接线端应完整无损。
目检电机外观。
电机应有铭牌,铭牌应符合GB/T7346 中与铭牌相关的规定和GB18211
中耐久性的规定。
按GB/T 7345—2008 中5.2.2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
电机出线方式可采用引出线、接线板或电连接器,由产品专用技术条件规定。出线标记应符合表3
的规定。
表 3
|
|
|
---|---|---|
|
|
|
|
|
|
|
|
|
|
|
|
|
|
|
|
|
|
GB/T 7344—2015
目检电机的出线方式和标记。
电机接线端或引出线强度应符合GB/T 7345—2008 中5.3的规定。
按GB/T 7345—2008 中5.3.2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
电机的外形及安装尺寸应符合产品专用技术条件的规定。
按电机的外形及安装尺寸要求选用量具种类和精度等级,将电机放置在常温条件下,使其达到稳定
非工作温度后,逐项进行测量。
当有要求时,电机的径向间隙应符合产品专用技术条件的规定。
按GB/T 7345—2008 中5.5.2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
电机的轴向间隙应符合产品专用技术条件的规定。
按 GB/T 7345—2008 中5.6.2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
电机的轴伸径向圆跳动应符合产品专用技术条件的规定。
按GB/T 7345—2008中5.7.2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
GB/T 7344—2015
电机的安装配合面的同轴度应符合产品专用技术条件的规定。
按 GB/T 7345—2008 中5.8.2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
5.10.1 技术要求
电机的安装配合端面垂直度应符合产品专用技术条件的规定。
5.10.2 试验方法
按 GB/T 7345—2008中5.9.2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
5.11.1 技术要求
电机各绕组对机壳及其绕组之间应能承受表4规定的试验电压,而无绝缘击穿或内部飞弧现象,其
中绕组漏电流峰值为5 mA,
由产品专用技术条件规定。电机在验收时不应重复本项试验,但如用户提
出要求,允许再进行一次试验,试验电压应为原试验电压的80%。
表 4
单位为伏特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11.2 试验方法
按 GB/T 7345—2008 中5.17.2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
5.12.1 技术要求
在试验的标准大气条件下或产品专用技术条件规定的低温试验条件下,电机各绕组对机壳及其绕
组之间的绝缘电阻应不小于50 MΩ,在相应高温条件下绝缘电阻应不小于10
MΩ,在相应湿热条件下
绝缘电阻应不小于1 MΩ。
style="width:0.52675in;height:0.48004in" />GB/T 7344—2015
5.12.2 试验方法
按GB/T 7345—2008 中5.18.2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
5.13.1 技术要求
按图1接线,电机控制绕组出线端2的电压相位超前于励磁绕组出线端1时,从电机安装面的轴伸
端视之,转轴应逆时针旋转,此旋转方向规定为正方向。
注:电机正向旋转时,出线端3与出线端4一起接在机壳上(接地)。
5.13.2 试验方法
按图1接线,电机空载,各绕组施加额定频率、额定电压使电机转轴旋转,观察此时电机的旋转
方向。
5.14.1 技术要求
电机的自制动时间应不超过15 s 或符合产品专用技术条件的规定。
5.14.2 试验方法
当电机达到稳定非工作温度后,电机处于额定供电状态,空载运行,然后分别测取转子从控制绕组
断路瞬间到停止转动和励磁绕组开路瞬间到转子停止转动的时间,在正、反两个旋转方向测得最大值。
5.15.1 技术要求
电机空载起动电压应符合产品专用技术条件的规定。
5.15.2 试验方法
按GB/T 7345—2008 中5.11.2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
5.16.1 技术要求
电机空载转速和各绕组空载电流应符合产品专用技术条件的规定。
5.16.2 试验方法
当电机达到正常工作温度后,在额定供电状态下空载运行,测量电机正、反两个旋转方向的转速和
各绕组电流。
5.17.1 技术要求
当有要求时,电机的各绕组阻抗应符合产品专用技术条件的规定。
GB/T 7344—2015
5.17.2 试验方法
当电机达到正常工作温度后,逐个绕组分别施加额定频率、额定电压,在其余绕组开路的情况下,依
次测量每个绕组的阻抗。
5.18.1 技术要求
电机的各绕组电流应符合产品专用技术条件的规定。
5.18.2 试验方法
当电机达到正常工作温度后,在额定供电状态下堵转,分别测量正、反两个旋转方向时的励磁绕组
和控制绕组电流。
5.19.1 技术要求
电机的各绕组输入功率应符合产品专用技术条件的规定。
5.19.2 试验方法
当电机达到正常工作温度后,在额定供电状态下堵转,分别测量正、反两个旋转方向时的励磁绕组
和控制绕组输入功率。
5.20.1 技术要求
电机的最大堵转转矩应符合产品专用技术条件的规定。
5.20.2 试验方法
当电机达到正常工作温度后,在额定供电状态下堵转,分别测取转子处于不同位置(至少3处)时的
堵转转矩,取其最小值,试验应在正、反两个旋转方向进行。
5.21.1 技术要求
电机的励磁绕组电压变化为额定电压的士10%时,电机的自制动时间应符合5.14.1的规定。
5.21.2 试验方法
当电机达到正常工作温度后,在额定供电状态下,空载运行,分别升高和降低励磁电压到额定励磁
电压的110%和90%,待转速稳定后,测取从控制绕组断开瞬间到转轴停止转动的时间。试验应在正、
反两个旋转方向进行。
5.22.1 技术要求
电机的电源频率变化为额定值的士5%时,电机的自制动时间应符合5.14.1的规定。
GB/T 7344—2015
5.22.2 试验方法
当电机达到正常工作温度后,在额定供电状态下,空载运行,分别调整试验电压的频率到额定值的
105%和95%,待转速稳定后,测取从控制绕组断开瞬间到转轴停止转动的时间。试验应在正、反两个
旋转方向进行。
5.23.1 技术要求
电机产生1/2最大堵转转矩时的转速应不大于75%的空载转速,或由产品专用技术条件规定。
5.23.2 试验方法
当电机达到正常工作温度后,在额定供电状态下,电机施加5.20.
1实测值一半的转矩,测其转速。
5.24.1 技术要求
电机的堵转特性非线性度应不超过±10%,或由产品专用技术条件规定。
5.24.2 试验方法
当电机达到正常工作温度后,在额定供电状态下堵转,测量堵转转矩,然后依次测出控制电压为
20%、40%、60%、80%、100%、110%的额定控制电压时的堵转转矩。测量每点的堵转转矩时,应先将电
压调到额定控制电压,并保持到稳定工作温度后再调到需要的控制电压值进行测量。
堵转特性非线性度按式(1)计算:
style="width:2.93993in;height:0.6666in" />
…………………………
(1)
式 中 :
K 。— 堵转特性非线性度;
T 。—— 各控制电压值时的堵转转矩,单位为牛米(N ·m);
T 。—— 额定控制电压时的堵转转矩,单位为牛米(N ·m);
A 以十进制表示的各点控制电压的相对值,即0.2、0.4、0.6……。
5.25.1 技术要求
当有要求时,电机转子转动惯量应符合产品专用技术条件的规定。
5.25.2 试验方法
按 GB/T 7345—2008 中5. 19.2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
5.26.1 技术要求
当有要求时,电机机电时间常数应符合产品专用技术条件的规定。
GB/T 7344—2015
5.26.2 试验方法
电机空载,当达到正常工作温度后,励磁绕组仍保持额定电压,控制绕组施加阶跃额定控制电压,用
示波器记录电机转速上升完整波形曲线,得出电机空载转速由零上升到稳定空载转速的63.2%所对应
的时间。
5.27.1 技术要求
当有要求时,电机在额定供电状态下空载运行时,其噪声的 A
计权声功率级应符合产品专用技术
条件的规定。
5.27.2 试验方法
按GB/T 10069.1 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
5.28.1 技术要求
电机的绕组温升应符合产品专用技术条件的规定。
5.28.2 试验方法
按GB/T
7345—2008中5.21.2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电机安装在标准试验支架上,除产品专用技
术条件另有规定外,电机励磁绕组单相馈以额定励磁电压,转子堵转,测其温升值。
5.29.1 技术要求
电机应能在产品专用技术条件规定的低温条件下工作和贮存。低温下检测电机的绝缘电阻、自制
动时间应符合5.12.1、5.14.1的规定,检查空载起动电压应不大于5.15.1规定的2倍,恢复常态后检查
空载转速应符合5.16.1的规定,电机零部件不应断裂或产生有害变形。
5.29.2 试验方法
将电机安装在标准试验支架上,按GB/T 2423.1 中试验方法 Ad 进行试验。
5.30.1 技术要求
电机应能在产品专用技术条件规定的高温条件下工作和贮存。高温下检测电机的绝缘电阻、自制
动时间、空载起动电压、空载转速应分别符合5.12.1、5.14.1、5.15.1、5.16.1的规定,恢复常态后检查最大
堵转转矩应符合5.20.1的规定,轴承油脂不得外溢,零部件不应产生有害变形。
5.30.2 试验方法
将电机安装在标准试验支架上,按GB/T 2423.2 中试验方法 Bd 进行试验。
GB/T 7344—2015
5.31.1 技术要求
当有要求时,电机应能承受产品专用技术条件规定的极限高、低温的温度变化条件,试验后,轴承油
脂不得外溢,零部件不应产生有害变形。
5.31.2 试验方法
按GB/T 2423.22 中试验方法 Na
对电机进行试验,其温度极限值、极限温度间转换的温度变化速
率,温度变化循环次数,每种极限温度下的保持时间和电机运行条件应符合产品专用技术条件的规定。
5.32.1 低温低气压
5.32.1.1 技术要求
当有要求时,电机应能在产品专用技术条件规定的低温低气压条件下贮存和工作,试验后应符合产
品专用技术条件的规定。
5.32.1.2 试验方法
按GB/T 7345—2008 中5.25.1.2及产品专用技术条件的规定进行试验。
5.32.2 高温低气压
5.32.2.1 技术要求
当有要求时,电机应能在产品专用技术条件规定的高温低气压条件下贮存和工作,试验后应符合产
品专用技术条件规定。
5.32.2.2 试验方法
按GB/T 7345—2008 中5.25.2.2及产品专用技术条件的规定进行试验。
5.33.1 技术要求
除另有规定外,电机应能在 GB/T 7345—2008
中表7规定的一种正弦扫频振动或随机振动条件下
工作和运输。试验后,电机不应出现零部件松动或损坏,检查绝缘电阻应符合5.12.1的规定。
5.33.2 试验方法
按GB/T 7345—2008 中5.26.2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
5.34.1 技术要求
当有要求时,电机应能在 GB/T 7345—2008
中表8规定的一种冲击条件下工作和运输。试验后,
电机不应出现零部件松动或损坏,检查绝缘电阻应符合5.12.1的规定。
GB/T 7344—2015
5.34.2 试验方法
按 GB/T 7345—2008 中5.27.2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
5.35.1 技术要求
当有要求时,电机应能在产品专用技术条件规定的稳态加速度条件下工作。每个方向试验时间不
少于10 s
或由产品专用技术条件规定,试验后,电机不应出现零部件松动或损坏,检查绝缘电阻应符合
5.12.1的规定。
5.35.2 试验方法
按 GB/T 7345—2008 中5.28.2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
5.36.1 恒定湿热
5.36.1.1 技术要求
电机应能承受GB/T7345—2008
中5.29.1.1规定的恒定湿热试验。试验后在箱内测量绝缘电阻 应不小于1
MΩ,检查电机应无明显的外观质量变坏及影响正常工作的锈蚀现象。
5.36.1.2 试验方法
按GB/T 7345—2008
中5.29.1.2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试验后按5.36.1.1的要求进行检查。
5.36.2 交变湿热
5.36.2.1 技术要求
当有要求时,电机应能承受GB/T 7345—2008 中5.29.2.1
规定的交变试验,试验后应无明显的外
表质量变坏及影响正常工作的锈蚀现象。电机置于正常的试验大气条件下,通电24
h 恢复后,放置2 h,测 量其绝缘电阻应不低于50
MΩ,并符合产品专用技术条件的规定(进行交变湿热,则不做5.36.1规定的
恒定湿热)。
5.36.2.2 试验方法
按GB/T 7345—2008中5.29.2.2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
5.37.1 技术要求
电机在额定供电状态下寿命应不小于1000 h
或符合产品专用技术条件的规定。试验后电机恢复
到稳定非工作温度后,检查电机绝缘电阻、自制动时间、空载起动电压、空载转速和最大堵转转矩,除空
载起动电压允许比规定值增大10%,空载转速允许比规定值增大2%,最大堵转转矩允许比规定值减小
2%外,其余测试值应符合5.12.1、5.14.1的规定。
5.37.2 试验方法
电机安装在标准试验支架上,在标准大气条件下,按产品专用技术条件的规定通电运行,除另有规
GB/T 7344—2015
定外,电机安装位置及时间分配按表5规定的条件进行,其中在每一轴伸位置,电机正、反方向旋转时间
各为50%。
表 5
|
|
---|---|
|
|
|
|
|
|
5.38.1 技术要求
当有要求时,电机应满足 GB/T 7345—2008 中5.32.1
或产品专用技术条件规定的电磁兼容性试
验。电磁兼容性要求应包括电磁干扰要求和敏感度要求。其中电磁干扰用电磁发射限值表示,电磁敏
感度要求用电磁抗扰度表示。电机电磁发射限值和电磁抗扰度应符合GB/T
7345—2008 中5.32.1 或
产品专用技术条件的规定。
5.38.2 试验方法
电机按 GB/T 7345—2008
中5.32.2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其试验样品的处理、安装方式、电机运行
条件及检测要求应符合产品专用技术条件的要求。
5.39.1 技术要求
当有要求时,电机应能承受 GB/T7345—2008
中5.33.1或产品专用技术条件规定的盐雾试验。试
验后电机应拆开检查,任何部位不应有明显腐蚀迹象和破坏性变质。
注:盐雾试验样品可使用电机零部件,但零部件应能代表电机的抗盐雾腐蚀的能力。
5.39.2 试验方法
电机按 GB/T 2423.17 试验方法进行试验。
5.40.1 技术要求
当有要求时,电机应能承受28d 的长霉试验。试验后电机长霉应不超过GB/T
2423.16 规定的2级水
平或产品专用技术条件的规定。
注 1 :
长霉试验样品可使用电机零部件,但零部件应能代表电机所用的全部有机材料。
注 2 : 允许提供材料合格证明书代替。
5.40.2 试验方法
电机按GB/T 2423.16 试验方法进行试验。
GB/T 7344—2015
5.41.1 技术要求
电机的质量应符合产品专用技术条件的规定。
5.41.2 试验方法
用精度不低于1%的衡器称量电机的质量。
5.42.1 技术要求
当有要求时,电机的安全性应符合 GB18211
的规定,制造商应能提供与安全有关的证据。
5.42.2 试验方法
按GB18211 的规定进行试验。
5.43.1 试验的标准大气条件
试验的标准大气条件按 GB/T 7345—2008 中5.37.1的规定。
5.43.2 仲裁试验的标准大气条件
仲裁试验的标准大气条件按GB/T 7345—2008 中5.37.2的规定。
5.43.3 基准试验的标准大气条件
基准试验的标准大气条件按 GB/T7345—2008 中5.37.3的规定。
5.43.4 试验电源
5.43.4.1 电压幅值稳定度
电压幅值稳定度为电压额定值的±1%。
5.43.4.2 频率稳定度
频率稳定度为频率额定值的±1%。
5.43.4.3 波形失真度
电压的总谐波含量应不超过基波电压的5%。此外,任一谐波的振幅或尖峰不得超过基波电压幅
值的2%。
5.43.4.4 电压相位移
两相电压基波间的相位移应为90°±3°。
GB/T 7344—2015
5.43.5 测试仪表和试验电路
5.43.5.1 测试仪表
电工仪表精度应不低于1级,鉴定检验测试仪表精度不低于0.5级。
5.43.5.2 试验电路
电机的试验电路如图2所示。
style="width:5.07321in;height:4.76674in" />
注 1 : 测量转矩和空载起动电压时P 、P₂ 闭合;测量电流时P,
闭合;测量输入功率时P₂ 闭合。
注 2 : 电机正向旋转时,接线端3和4 一
起接在机壳上(接地);电机反向旋转时,接线端3和2 一 起接在机壳上(接
地 ) 。
图 2
5.43.6 电机的安装
如无特殊规定,试验时电机应轴向水平安装在GB/T
7345—2008规定的标准试验支架上。
检验分为两类:
a) 鉴定检验;
b) 质量一致性检验。
当有要求时,鉴定检验应在国家认可的实验室按产品专用技术条件的规定进行。
GB/T 7344—2015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鉴定检验:
a) 新产品设计确认前;
b) 已鉴定产品设计或工艺变更时;
c) 已鉴定产品关键原材料、原器件变更时;
d) 产品制造场所改变时。
样机数量符合GB/T 7345—2008 中6.2.2的规定。
鉴定检验项目、基本顺序和样机编号由产品专用技术条件按表6规定进行。
表 6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GB/T 7344—2015
表 6 ( 续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6.2.4.1 合格
鉴定检验用样机的全部项目检验符合要求,则鉴定检验合格。
6.2.4.2 不合格
6.2.4.3 的情况,则鉴定检验不合格。
6.2.4.3 偶然失效
当鉴定部门确定电机某一不合格项目属于孤立性质的偶然失效时,允许在每次提交的样机中取一
GB/T 7344—2015
台备用样机代替失效样机,并补做失效发生前(包括失效时)的所有项目。然后继续试验,若再有一台样
机的任何一个项目不符合要求,则鉴定检验不合格。
6.2.4.4 性能降低
样机经环境试验后,允许出现影响其使用的性能降低,性能降低的允许值由产品专用技术条件
规定。
6.2.4.5 环境试验期间和试验后的性能严重降低
样机在环境试验期间和试验后,出现影响其使用的性能降低时,鉴定部门可以采取2种方式:或者
认为鉴定不合格,或者当一台样机出现失效时,允许用新的2台样机代替,并补做失效发生前(包括失效
时)的所有试验,然后补足原样机数量继续试验,若再有一台样机的任一项不合格,则鉴定检验不合格。
当某一类同机座号的2个及2个以上型号的电机同时提交鉴定检验时,每种型号均应提交4台样
机,所有样机应通过质量一致性中的 A
组检验,然后选取4台有代表性的不同型号的样机进行其余项
目的试验。试验结果的评定按6.2.4规定。任一台样机的任一项目不合格,则鉴定检验不合格。本检
验不允许样机替代。
若鉴定检验合格,则同时提交的所有型号的电机均鉴定检验合格。
对此后制造的同类同机座电机或对原型号设计更改的电机应进行差异性鉴定检验,差异性鉴定检
验合格,则认为该型号电机鉴定检验合格。
质量一致性检验分为 A 组检验和C 组检验:
a) A 组检验是为了证实电机产品是否满足常规质量要求所进行的出厂检验;
b) C 组检验是周期性检验。
A 组检验项目和基本顺序按表6的规定进行。
A 组检验可以抽样或逐台进行。抽样按 GB/T 2828.1—2012
中检验水平Ⅱ,一次抽样方案进行,
接收质量限(AQL 值),由用户和制造商协商选定。
逐台检验中,电机若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则该电机为不合格品。
A 组检验合格,则除抽样中的不合格电机之外,应视为整批合格。
若A
组检验不合格,则整批不合格,由制造商消除缺陷并剔除不合格品后,再次提交
A 组检验。
6.3.2.1 检验时机和周期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 一般应进行C 组检验:
a) 相关项目检验;
b) A 组检验结果与鉴定检验结果发生较大偏差时;
c) 周期检验;
GB/T 7344—2015
d) 政府或行业监管产品质量或用户要求时。
C 组检验周期除另有规定外,每2年应至少进行一次。
6.3.2.2 检验规则
C 组检验项目和基本顺序按表6规定进行。
C 组检验的样机应从已通过 A 组检验的产品批中抽取,对未做过 A
组检验的样机应补做 A 组检
验项目的试验,待合格后方能进行C 组检验。
C 组检验样机数量及检验结果的评定按6.2.2、6.2.4的规定。
若C 组检验不合格,由制造商消除缺陷并剔除不合格品后,重新进行 C
组检验。
除另有规定外,交付的电机应是通过设计确认后制造的,且经A
组检验合格的产品。
电机包装应符合JB/T 8162
的规定,制造商应确保电机通过包装能得到有效防护。
电机运输应符合 GB/T 7345—2008 中7.3的规定。
电机储存应符合 GB/T 7345—2008 中7.4的规定。
保证期系制造商就电机正确储存和使用期间而向用户的承诺。
保证期是从产品出厂之日起的储存期(包括运输期)与保用期之和。
保用期从电机包装启封开始计算,分为一年和两年半2种,并由产品专用技术条件规定。
在正确存放和使用电机的情况下,制造商应保证电机在保用期内正常工作。如在保用期内电机因
制造质量不良而发生损坏或不能正常工作时,制造商应负责维修或更换。
产品专用技术条件应对电机交付后的技术服务做出规定,当用户有需求时,应能及时提供技术
服务。
GB/T 7344—2015
(资料性附录)
型 号 命 名
A.1 型号命名
电机型号由机座号、产品名称代号、性能参数代号、派生代号4部分组成。
型号组成如下:
style="width:4.56676in;height:2.7401in" />1 2 3 4
派生代号
性能参数代号
—产品名称代号
-机座号
A.2 机座号
机座号以电机机座外圆直径表示,仅取用以毫米为单位的数值整数部分,机座号及其相应的机座外
径按GB/T 7346 和产品专用技术条件的规定。
A.3 产品名称代号
产品名称代号用大写汉语拼音字母表示。
产品名称代号按转子结构型式分别为:鼠笼转子电机代号为 SL,
空心杯转子电机代号为 SK, 线绕
转子电机代号为 SX。
A.4 性能参数代号
性能参数代号由2位~3位数字组成,第1位数字表示电源频率,400 Hz
用4表示,50 Hz 用 5 表
示,第2位、第3位数字表示性能参数序号,由01~99两位阿拉伯数字组成。
A.5 派生代号
派生是指结构派牛和性能派牛。派生代号用大写汉语拼音字母A、B、C等表示,但不得使用()和
I
字母。
更多内容 可以 GB-T 7344-2015 交流伺服电动机通用技术条件. 进一步学习